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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和擬稿
控告xxx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詐欺罪嫌說明:1. 被告總是只有以債權人姿態打電話聯絡2. 電話口氣是責備債務人不對3. 從來不給匯款帳號, 不給金額明細敘述4. 上一次109年3月間約好日期談還款時程, 卻又找不到人不知道他根據什麼, 大約30日之後才又出現臨時打電話來求償5. 經過數個月沒有一封書面的信, 突然來法院通知查封房屋辦法 影響原告憂慮和商譽這種愛收不收的態度, 不曾提供金額明細的事實, 我債務人如何會主動? 思考上等待不到他的金額詳細說明表, 日復一日也就會造成忘記(你自己的正確性都還被質疑, 我為何配合?)前天 109-11-11突然又自法院來文欲查封測量原告的房屋, 居心剖側因為延誤的是他, 不管經過多久都理當再連絡債務人問問近況, 已經扣押過股票和銀行帳戶怎麼突然沒有商量在先就針對居住的房屋要求查封. (只有你的邏輯?)原告曾經提醒張先生剛繼承祖產不久有土地, 也就是有償債能力, 為何不好好談?債務的起始雖早但是債權人一直都計息從不放過一個月假仁慈, 為何不商量直接瞄準房屋,債務人現有土地所有權狀18張, 償債能力超過很多倍過去的索賠辦法也不曾聽到債權人xx交代是否還留有本票之類? 從來不說, 今日以詐欺罪嫌提告並要求不允許催收利息和申請查封, 因為歸咎於被告不盡義務造成整個事件的拖延請出面解決!原告
市面上不是有許多低率代償辦法! 同行有許多解決方法, 何必嚇人呢!